新能源有限公司镇宁县江龙100MW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贵州公司 镇宁新能源有限公司镇宁县江龙100MW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镇宁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镇宁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镇宁县江龙风电场 100MW 项目场址位于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县江龙镇。本工程开发规模约 100MW。江龙风电场拟安装 20台单机容量5.0MW及以上的风电机组,建设容量为100MW,风电场总装机容量允许偏差不大于1台单机容量,拟新建 1 座 110kV 升压站,本风电场自动化系统按照“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运行管理方式设计。
2.1.2招标范围:投标人提供不超过20台(含20台)单机容量为5MW及以上的机组。总容量为100MW(允许偏差不大于1台单机容量,总容量不低于100MW)的全新制造、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安全可靠、包装完整的成套风力发电机组(抗冰冻型);包括但不限于风电机组及其附件、塔筒、法兰及塔筒内附件;风机基础预埋锚栓组合件(含调节螺栓)(如有),锚栓安装使用的张拉器(3套)(如有)、塔筒内电梯(包含安装),风轮系统、传动系统、制动系统、偏航系统、机舱和机座、连接螺栓(塔筒节之间、塔筒与机舱之间)、电气系统、控制与保护系统、变频器,机内电缆及光缆(塔筒底部控制柜以上,包括机内动力电缆、控制电缆、接地电缆、光缆及其端头等连接设备);机舱内的起吊设施;位于风电机组内的低压侧的所有必要的防雷保护设备;场站监视及其应用软件、装置、接口、材料、仪器仪表、专用工具和吊装工具3套(满足3套单叶片吊装需求)、备品备件等。贵州区域新能源集控中心主控系统的全量采集风电机组并实现对风电机组的远程集中监视和控制功能调试(含提供风电机组全量点表和采集接口授权免费开放)。整机由投标人提供五年的质量保证期服务以及五年的维护运行服务。以全面负责的态度对其所提供的设施给予充分咨询、监督、试验、验收等服务。
2.1.3交货期:交货至现场指定地点,暂定:
(1)锚栓供货:2023年8月30日以前7套锚栓到达交货地点、9月30日以前剩余锚栓到达交货地点。
(2)2023年9月30日前风机及附件和塔筒货到交货点7套、10月30日前剩余风机及附件和塔筒到达交货地点。
具体以招标人另外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2.1.4其他:本次招标采用“带方案招标”:投标人通过风资源分析、建模、现场踏勘、在设计院筛选的 23个机位范围内提交布机方案(见技术规范书及附件23)、投标阶段提出“风速-发电量”一一对应的矩阵表格,作为考核依据(在0.1m/s为风速间隔区间)。投标人将发电量计算文件(包括建模的基础参数设置、输入文件、折扣系数各项数值、中尺度补充数据、地形图补充数据、计算原始文件)等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测风数据、中尺度补充数据、地形图补充数据如果无法通过招标平台上传,这些资料可不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但要求投标人开标以后,发送到招标人邮箱: 风电分公司公务邮箱,p0001894@ceic.com)。中标后此计算文件仅可改变风机布点,其他各因素均不可改变;中标后将发电量的软件计算文件发送招标人,由设计院及招标人技术员做最终复核,以三方认可的发电量数值做为承诺和考核依据。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国内须有单机3MW及以上容量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业绩100台,且均已成功通过240小时试运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为240小时试运行证书。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所投机型(同容量、同叶轮直径)已经取得权威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报告和/或型式认证报告(含部件认证部分),如投标时未取得型式认证报告,须承诺在供货前取得。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7-0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7-1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