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南县教育局(中岗中学)新建教学楼及附属工程项目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
二、
内容一: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
2.3、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合同签定后30日内。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提供施工合同额8%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或第三方担保或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或有权部门出具的相应资金保障证明等方式。
现修改为: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30 天内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提供,施工合同8%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第三方担保等方式,也可以用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替代。
工程款支付担保提供的期限:支付担保形式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第三方担保、保证保险,发包人应在合同签订一个月内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支付担保形式采用权部门出具的相应资金保障证明的,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书面通知后 30 天内提供。
工程款支付担保的保证期限: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期限与施工合同期限一致。支付担保形式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单,保证期限到期前 30天,预计施工工期延期的,建设单位应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单到期前办理延期手续。
内容二:原招标公告项目名称南县教育局(中岗中学)新建教学楼及附属工程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招标)
现修改为:阜南县教育局(中岗中学)新建教学楼及附属工程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招标)
招标人(签章)
日期: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