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藤桥镇联江村未来乡村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鹿城区藤桥镇联江村未来乡村建设工程已由温州市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温鹿发改审(2023)18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联江村。联江村北邻竹桥村,东连曹湾山,西接西湾村,南靠戍浦江。项目总用地面积 90525 ㎡(折合约 136 亩)。本项目总投资约 1304.02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 1066.16 万元。
建设
2.2招标范围: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园路、景墙、小品、外立面提升、围墙改造、室内改造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3施工总工期:12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 3.1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履约能力的企业,或①和②组成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企业除外),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三类人员 ”A类证书(园林企业除外)。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相应职责分工只允许一家单位承担;2、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超过2名;联合体牵头人可由任意一方担任。 3.4投标人(联合体指承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单项施工合同价在4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业绩(包括独立的园林绿化工程、房屋建筑工程附属绿化、市政公用工程附属绿化、乡村振兴环境类绿化的施工业绩均予以认可,但各类附属绿化项目中的园林绿化部分金额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应在证明材料中得到明确体现)。 (二)拟派 3.5拟派 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 (三)其他: 3.6投标人及其拟派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 5.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