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POWERCHINA-0103-230216
一、招标条件
受中电建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基础建筑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设备物资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商品混凝土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宝鸡市蟠龙塬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一期)向陈仓区贾村镇、县功镇、金台区蟠龙镇和金河镇、高新区千河镇3个区5个镇 17.92万人供水,工程以冯家山水库为水源。以冯家山水库为水源,原水处理后,4440.91m³/d以自流的方式直接为C片区、E片区共25个供水点供水,涉及40813人,其余15522.48m³/d经泵站加压至郑家山高位水池后,以自流方式为A-片区、C片区、D片区共88个供水点供水,涉及138362人。
该项目白荆山水厂土建按3.0万m³/d规模一次性建设完成,设备按近期一组1.5万m³/d规模进行设备采购安装;冯家山西干一、二级泵站按设计内容一次性完成。
泵站改造部分:设计泵型共6台:修建前池和矩形进水池;修建主副厂房;敷设DN1000,DN700,DN700钢管,修建矩形出水池。
取水泵站部分:规划面积1080㎡,集成泵站共安装4台机组(三用一备)。
管网部分:敷设取水管道约1807m,输水管道约5622m,配水管道约116543m,合计123972m;新建2座调蓄站分别为:郑家山调蓄站(2×1000m³)、文酒村调蓄站(2×1000m³),200m³减压池一座,并配套管道加压泵站、调流调压阀、闸阀井、泄水阀井、水表井及新建自动化传输控制系统等。
2、招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宝鸡市蟠龙塬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一期)施工所用商品混凝土。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m3 | 3000 |
|
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3 | 7000 |
|
3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3 | 7000 |
|
4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3 | 13000 |
|
5 | 商品混凝土 | C35 | m3 | 4000 |
|
6 | 商品混凝土 | C40 | m3 | 2500 |
|
7 | 商品混凝土 | C45 | m3 | 2500 |
|
8 | 商品混凝土 | C50 | m3 | 2500 |
|
9 | 商品混凝土 | C55 | m3 | 1500 |
|
10 | 商品混凝土 | C60 | m3 | 1500 |
|
合计: |
|
| 44500 |
|
注: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招标文件及需求一览表中的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成交人签订供货合同时将进一步明确供应品种、规格、数量。
因业主及设计方对建设项目的调整或实际施工影响造成的范围变更,成交人必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对工程项目范围内商品混凝土实际需求量的调整,成交人不得以此向招标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4、交货时间:2023年10月起根据采购人需求分批分次供货,工期约为2年。
5、交货
6、质量要求:必须符合GB/T 14902-2012《预拌混凝土》及其引用标准的优质产品,在合同执行期间若有新标准发布,新标准自行替代原标准。公开招标响应人必须接受采购人委托的中心试验室指派的专人“驻站”,对中标人混凝土生产、原材料、试验、供应等全过程中的质量进行监控。随时抽检,由买方制定相应的质量监控措施并具体实施。公开招标人对此无异议。
7、交货方式:泵 泵送机械为汽车式混凝土泵车或车载式混凝土输送泵或油动式混凝土输送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达到 壹仟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持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且有效运输距离不超过30km。
2、投标人应具有商品混凝土的供货业绩,近3年内(2020年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在伍佰万元人民币以上(附合同扫描件)。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5、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7、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