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三原县污水处理尾水提升排放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已由三原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三行审投【2023】44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地方配套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三原高新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三原高新区;
2.2工程规模:本项目包括尾水提升泵站和尾水管网工程;1、新建尾水提升泵站一座,包括集水池、尾水提升泵站房、变配电间和发电机房;2、新建尾水管网长度约7580m,自尾水提升泵站后敷设至清浴河。其中,压力流管道为管径DN900mm的球墨铸铁管,长度7550m;重力流管道为管径DN1200mm的钢筋混凝土管,长度30m。
2.3项目投资总额:约7228.61万元,(本次招标估算约5118.28万元);
2.4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设计:30日历天,施工:18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标段名称:三原县污水处理尾水提升排放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编号:E61042235166wosp361q001;标段类型:EPC;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和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以下条件: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以下条件: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以下条件: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4本项目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与拟派施工负责人或拟派设计负责人同一人,但须满足相应资格要求。
3.5申请人基本信息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在“陕西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 )”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3.6申请人未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 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为准。 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7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申请时必须出具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上述申请人资格规定的相应资质及要求。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限7家。
5.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及截止时间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00时00分;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00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