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安全评估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化工企业安全评估
合同编
招标项目编号:DNYZC-2024-04-01-683
发包
黄河水电物资 受国家电投*公司的委托,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承接的 首批三家化工企业安全评估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1.青海黄河新能源 多晶硅制造位于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昆仑东路。
2.国核维科锆铪公司海绵锆制造位于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达路。
3.青海省投重庆庆龙精细锶盐化工公司位于重庆市铜梁区华兴镇明月村。
以上三家化工企业的安全现状诊断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改进提升方案,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管理提升。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所属青海黄河新能源 多晶硅制造、青海省投重庆庆龙精细锶盐化工公司和国核维科锆铪公司海绵锆制造企业安全评估。
1.2.2主要工作内容
1.2.2.1依据《安全生产生产法》(主席令13届第88号)《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3034—2022)《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19〕78号)《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局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指南》《危险化学品企业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安全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开展三家企业安全现状诊断评估工作。
1.2.2.2根据评估结果,编制提升方案。对于发现的不符合项、问题隐患进行汇总,形成诊断报告并提出下一步整改提升方案。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3.1项目实施
(2)国核维科锆铪公司海绵锆制造位于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达路。
(3)青海省投重庆庆龙精细锶盐化工公司位于重庆市铜梁区华兴镇明月村。
1.2.3.2项目工期:
(1)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分别完成三家单位管理人员沟通、资料收集、现场诊断与指导等工作。
(2)在完成现场诊断后1个月内分别出具三家单位诊断报告或方案。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利用自有资金设施。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1.4.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国家部委、行业协会等所属具有权威性代表或专业的第三方安全咨询机构(提供国家部委下属机构/协会注册备案证书、查询的资质情况或第三方安全咨询机构资质等有效证明文件)。
1.4.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1.4.2人员资格
投入到本项目的全员为化工行业国家级或省级专家库专家(提供个人聘任证书、政府公告通知等有效证明文件)。
1.4.3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已完成3项相关化工企业安全评估业绩(须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有效内容)。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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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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