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燃煤自备机组“三改联动”改造项目#1、#2机组空冷岛风机电机节能改造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是委托专业单位对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燃煤自备机组“三改联动”改造项目#1、#2机组空冷岛风机电机节能改造。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燃煤自备机组“三改联动”改造项目#1、#2机组空冷岛风机电机节能改造
2.1项目名称: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燃煤自备机组“三改联动”改造项目#1、#2机组空冷岛风机电机节能改造
2.2项目类型:设备改造
2.3项目地点: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热电厂
2.4招标范围:包头铝业有限公司#1、#2机组空冷岛风机电机节能改造设计、供货、安装相关技术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燃煤自备机组“三改联动”改造项目#1、#2机组空冷岛风机电机节能改造【重新招标】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公司营业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 |
业绩要求 |
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至今)具备风机直驱永磁电机132KW及以上改造或供货1项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验收证明复印件。具体以签署日期为准。 |
信誉要求 |
1. 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 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其他要求 |
1.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允许分包,相应分包单位需分别具备: 1.设计分包单位应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2.施工分包单位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四级及以上许可进行施工。(投标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之前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复印件,并提供承诺书)。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8-24 09:00——2024-09-02 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