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供热公司 灵武电厂向银川市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二期)预制直埋保温管道保温接头变更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灵武电厂作为单一热源,二期一、二级供热管网是热量输送的唯一通道,保温破损点分布在管道沿线不同位置,无法隔绝地下水对管道的腐蚀,易造成管网泄漏事件,给管网安全运行造成重大隐患;同时无法有效隔热,热量输送能力下降,系统整体供热能力降低,系统整体供热能力降低,通过对二期一、二级保温破损点进行重新补口,解决冒汽问题,涉及供热面积约3179万㎡。
2.1.2招标范围:负责二期主管网冒气点保温补口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物资采购、施工手续跑批(主要手续有:冒气点所处位置镇、村及农民耕地协调赔偿手续、灵武市自然资源局临时征租地手续、灵武市水务局临时开挖水渠协调手续、渣土外运综合执法局手续)、土地租赁、植被移植赔付、路面(水渠、林带、农田)开挖、恢复,地上附着物赔偿、降水,冒气点损坏保温拆除,保温修复,废物外运,保温气密性试验、作业面回填并恢复等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工期为准。阶段性工期要求:单处冒气点施工时间不超过7天,如遇特殊情况,须经招标人同意后可延期施工。
2.2.2项目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管径≥DN1000的供热管道施工(或供热管道保温修复)的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总金额不少于5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相互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2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28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