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县城乡燃气设施智能化升级建设(改造)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河县城乡燃气设施智能化升级建设(改造)项目(一标段)已由新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新河县城乡燃气设施智能化升级建设(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及关于新河县城乡燃气设施智能化升级建设(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新批投资[2024]50号、新批投资[2024]1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超长期国债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新河县城乡燃气设施智能化升级建设(改造)项目(一标段) 2.1.2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新河县城乡燃气设施智能化升级建设(改造)项目一标段,该项目主要内容包括:(1)液化气工商户安全监测:共安装500套安全监测终端每套终端包括波纹管、报警器、智能手轮和机械手控制器等设备。(2)液化气居民户安全监测:共安装7145套安全监测终端,每套终端包括波纹管、报警器、智能手轮和调压阀等设备。(3)天然气工商户安全监测:安装201套安全监测终端,每套终端包括电磁阀、报警器等设备。(4)天然气居民户安全监测:共安装34755套安全监测终端,每套终端包括电磁阀、报警器等,另外对3000户尚未更换成金属波纹管或者出现老化的波纹管理套波纹管进行更新,每户包括1根波纹管及1件自闭阀。(5)天然气管线安全监测:针对人员密集场所、老旧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共安装272套阀门井燃气监测仪、155套地埋式燃气监测仪、421套调压柜燃气监测仪、17套应力感应监测仪。(6)巡检安检:配置1辆燃气巡检车、1架燃气巡检无人机。(7)智慧燃气综合监测指挥中心:建设面积约150平方米的监测指挥中心,包括指挥调度硬件设备及配套软件,装修工程,机房及专线等。(8)软件平台:1套应用软件及配套的基础支撑系统、数据工程及信息安全软件。 2.1.3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1.4计划工期:12个月
2.2 招标范围:已审定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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