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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滁州连片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12     浏览: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江苏公司滁州连片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 招标条件
本江苏公司滁州连片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江苏公司滁州连片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拟建的光伏项目位于安徽省滁州市,拟利用安徽金鹏绿色建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滁州金鹏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金鹏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屋面建设光伏电站,屋面总面积约为11.69万平方米。本工程直流侧容量14.85728MWp(交流侧容量14.15MW,容配比1.04998),共采用25616块580Wp单晶硅N型单面组件,12台100kW组串式逆变器,18台110kW组串式逆变器,26台225kW组串式逆变器和16台320kW逆变器。项目分别采用9个低压并网点就近接入厂区原有0.4kV线路,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发电模式;2个高压并网点就近接入公共电网10kV系统,采用“全额上网”发电模式。

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江苏公司滁州连片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各系统和配套工程勘察、设计(含审查)、一、二次接入(含审查)及其他系统、用户侧间隔改造;屋顶彩钢瓦更换及防腐;屋顶载荷校核、房屋加固设计、房屋加固施工、房屋安全性鉴定;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如运维钢爬梯、运维检修通道、新能源智慧基建管理系统应用等)的施工准备、施工、调试、涉网试验、试运行、投产、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含水保、环保、消防、档案、职业健康和安全等工程专项验收)一体化总承包;项目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环境评价、消防安全、职业健康和安全等专项验收内容整改;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等和档案专项验收;确保光伏系统正常运营后,用户功率因数合格 ;10kV 并网项目按地方及电网要求完成公安备案及等保测评相关工作;施工协调、施工产生的政策处理及临时用地、技术培训、并网后首月电费回收以及其他服务等均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详见技术规范。

计划工期:本工程总工期不超过60天(日历天数),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4481万元(含税)。

此项目按以下供货方式执行:由甲方负责牵头,通过电商平台下单确定服务商及价格,甲乙双方及华能电商平台框采服务商签订三方协议,最终执行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与各厂家签署框架的技术协议,乙方与华能电商平台框采服务商进行组件和逆变器的供货服务,据实结算。投标阶段,组件和逆变器价格按照招标方提供的暂估价格报价,计入总价。

项目或子项目存在终止风险,招标人对此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请投标人知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须具有以下至少一项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

3)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并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3.2.2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须具有行政审批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须具有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累计容量不低于20兆瓦(其中一项合同业绩单个容量不低于2兆瓦)的光伏电站初步设计阶段设计合同业绩(E)和施工合同业绩(C),或累计容量20兆瓦(其中一项合同业绩单个容量不低于2兆瓦)以上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合同业绩(EPC),需附提供合绩复印件或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分包业绩不算),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 (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遣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证明文件(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需提供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不超过2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1日08时30分起至2024年12月17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江苏滁州连片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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