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环港风电场、蒋家沙风电场海域专用航标设施维护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海上环港风电场、蒋家沙风电场海域专用航标设施维护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江苏海上环港风电场、蒋家沙风电场区域共设置航标46座。其中,灯浮标1座、灯桩34座、AIS航标11座。现根据行政许可设项和《东海航区航标设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要求,开展海上环港风电场、蒋家沙风电场海域专用航标设施维护工程,维护质量需达到交通运输部颁布的维护标准和东海海区规定要求。
2.1.2招标范围:江苏海上环港风电场、蒋家沙风电场位于我国东海海区江苏如东和海安黄海海域,风电场水域存在渔业作业场和小型船舶习惯航行水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沿海航标管理办法》,海上风电场建设同时应该配布设置必要的助航标志,并要求确保航标处于良好使用状态,现由中标单位进行维护保养工作。保证江苏海上龙源南通维保中心海上环港风电场、蒋家沙风电场灯浮标1座、灯桩34座、AIS航标11座稳定运行。
中标人分别和龙源黄海如东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海安龙源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2.1.3服务期:海上环港风电场2023年10月12日-2026年10月11日,蒋家沙风电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为交通运输部允许从事航标维护的企事业单位(含下辖单位)。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方须至少具有海上航标施工或维护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次招标要求业绩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应具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港口与航道工程)或航标管理专业或航标测绘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航标工程施工或维护业绩1份,提供合同或用户证明等由用户盖章的证明材料。
(3)须提供自2023年1月至今,有招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不少于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船舶须为航标船或交通船(投标人拟投入的船舶可以是自有或租赁船舶或为投标人控股母子公司。拟派船舶为投标人控股母子公司的,投标人应出具母子公司盖章说明文件及网络查询结果)。投标人拟投入的船舶须提供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准航区域为沿海或近海航区的有效证明文件。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15 16:00:00。
海上环港风电场、蒋家沙风电场海域专用航标设施维护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海上环港风电场、蒋家沙风电场海域专用航标设施维护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江苏海上环港风电场、蒋家沙风电场区域共设置航标46座。其中,灯浮标1座、灯桩34座、AIS航标11座。现根据行政许可设项和《东海航区航标设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要求,开展海上环港风电场、蒋家沙风电场海域专用航标设施维护工程,维护质量需达到交通运输部颁布的维护标准和东海海区规定要求。
2.1.2招标范围:江苏海上环港风电场、蒋家沙风电场位于我国东海海区江苏如东和海安黄海海域,风电场水域存在渔业作业场和小型船舶习惯航行水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沿海航标管理办法》,海上风电场建设同时应该配布设置必要的助航标志,并要求确保航标处于良好使用状态,现由中标单位进行维护保养工作。保证江苏海上龙源南通维保中心海上环港风电场、蒋家沙风电场灯浮标1座、灯桩34座、AIS航标11座稳定运行。
中标人分别和龙源黄海如东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海安龙源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2.1.3服务期:海上环港风电场2023年10月12日-2026年10月11日,蒋家沙风电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为交通运输部允许从事航标维护的企事业单位(含下辖单位)。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方须至少具有海上航标施工或维护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次招标要求业绩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应具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港口与航道工程)或航标管理专业或航标测绘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航标工程施工或维护业绩1份,提供合同或用户证明等由用户盖章的证明材料。
(3)须提供自2023年1月至今,有招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不少于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船舶须为航标船或交通船(投标人拟投入的船舶可以是自有或租赁船舶或为投标人控股母子公司。拟派船舶为投标人控股母子公司的,投标人应出具母子公司盖章说明文件及网络查询结果)。投标人拟投入的船舶须提供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准航区域为沿海或近海航区的有效证明文件。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1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