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9/23-QT-005)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沙湾能源 项目华电新疆沙湾能源 安保服务项目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1×35MW+1×12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3年(2024年至2026年),以招标方通知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09/23-QT-00501 安保服务 负责治安保卫、安保执勤、治安巡逻、监控查看、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防火、防盗、防爆、维稳、防疫、防范犯罪等防范及处理,维持正常办公治安秩序,人员出入办证等工作,全天 24 小时做好甲方服务区域人员、物资、车辆出入登记、巡逻等安防管理,负责公司区域及政府部门调派处置的突发事件,负责巡查公司区域治安防范工作,配合属地公-安部门工作范围内突发事件的处置等与治安相关的所有工作。负责其它指派工作等。 2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安保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8.提供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3项安保服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范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资料等)。 9.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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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