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25/17-QT-072)
一、 招标条件
陕西华电榆横电厂炉后副产品、脱硫废水倒运项目已上级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2x66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125/17-QT-07201 陕西华电榆横电厂炉后副产品、脱硫废水倒运 负责将榆横电厂一期工程产生的粉煤灰(渣)、石膏销售不完的部分和脱硫废水及时运输至马鞍梁贮灰场,确保电厂安全生产。负责生产现场石膏装车及登记。2024年外运暂估数量:粉煤灰约5万吨;脱硫石膏约35万吨;炉渣约5万吨;石膏装车约41万吨,脱硫废水约2.5万吨。 2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陕西华电榆横电厂炉后副产品、脱硫废水倒运】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车辆运输业绩至少2项,其中至少一项业绩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必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内容及签字盖章页,必要时附技术协议)。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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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